PLC的產生、定義、特點與分類
PLC即可編程序邏輯控制器,是美國通用汽車公司(GM)于1968年由于生產的需要而提出的,主要用來取代繼電接觸控制系統(提出了10項設計指標)。可編程序邏輯控制器的英文名稱為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,因此縮寫為 PLC。
1969年**臺PLC在美國的數字設備公司(DEC)制成,并成功地應用到美國通用汽車公司的生產線上。*初的PLC只具備邏輯控制、定時、計數等功能。隨著電子技術、計算機技術、通信技術和控制技術的迅速發展,可編程序控制器的功能已遠遠超出了順序控制的范圍。有一段時間被稱為可編程控制器(Programmable Controller,略寫PC)。為區別于個人計算機Personal Computer (PC),故仍沿用PLC 這個縮寫。
2、PLC的定義
國際電工學會(IEC)曾先后于1982.11、1985.1和1987.2發布了可編程序控制器標準草案的**、二、三稿。在第三稿中,對PLC作了如下定義:
可編程控制器是一種數字運算操作的電子系統,專為在工業環境下應用而設計。它采用可編程序的存儲器,用來在其內部存儲執行邏輯運算、順序控制、定時、計數和算術運算等操作指令,并通過數字式和模擬式的輸入和輸出,控制各種類型的機械或生產過程。可編程序控制器及其有關的外圍設備,都應按易于與工業控制系統形成一個整體、易于擴充其功能的原則設計。
PLC的定義強調以下幾點:
1)數字運算操作的電子系統——也是一種計算機
2)專為在工業環境下應用而設計
3)面向用戶指令——編程方便
4)邏輯運算、順序控制、定時計算和算術操作
5)數字量或模擬量輸入/輸出控制
6)易與控制系統聯成一體
7)易于擴充
3、PLC的特點
◆ 可靠性高,抗干擾能力強
◆ 編程直觀、簡單
◆ 環境要求低,適應性好
◆ 功能完善,接口功能強
4、PLC的分類
◆ 按結構形式分類:可分為整體式和模塊式
◆ 按功能分類:可分為低檔、中檔、**三類
◆ 按I/O點數分類:可分為小型、中型和大型
5、PLC產品概覽
PLC的幾種流派
PLC產品按地域大體可以分成三個流派:美國產品、歐洲產品、日本產品。
美國的PLC:如羅克韋爾(Rockwell)公司(包括AB公司)產品,通用電氣(GE)產品。
歐洲的PLC:如西門子(Siemens)公司和施耐德(法國Schneider)公司的產品。
日本的PLC:如歐姆龍(OMRON)公司的產品,三菱(Mitsubishi)公司的產品。